返回山东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威海市环翠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
2006-04-07 10:33 文章来源:
环翠区外经贸局
文章类型:
转载
内容分类:
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要求:2006年1月1日起,将进口滴滴涕原药、六氯苯中间体、氯丹原药、六六六原药等农药原药,出口农药;进口分散染料,出口其制成品;进口木片、原木、木浆,出口木浆或纸张、纸板;进口生皮,出口半成品革或成品革;进口废铜或铜精矿,出口未锻轧铜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审批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现行规定在批准有效期内执行完毕,到期后不予延期。未能按规定加工复出口的,按加工贸易内销规定办理手册核销手续。我区主要加工贸易产品涉及上述产品的较少,因此对我区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影响不大。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 【
推荐给朋友
】 【
大
中
小
】 【
打印
】
推荐文章:
环翠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
2006-04-03 09:39
环翠区三项措施大力实施商标战略
2006-04-03 09:38
环翠区打好“三张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
2006-04-03 09:37
环翠区明确三个重点扎实推进人才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2006-04-03 09:36
环翠区采取三项措施保障失地农民利益
2006-04-03 09:26
环翠区外资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调查
2006-03-13 09:34
环翠区对外贸易实现首月开门红
2006-03-03 09:32
环翠区对外贸易实现首月开门红
2006-02-20 09:56
环翠区着力营造四大环境
2006-02-16 10:45
环翠区外经贸局以加强作风建设为契机推动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6-02-16 10:43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明超 电话:0531-89013311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